关于申报 2024 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、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3-20   编辑:系统管理员 浏览:726
航学发〔2024〕42 号

各有关单位:
  根据《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,中国航海学会现启动 2024 年中国航海科技奖中的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航海技术发明奖(以下简称“进步奖和发明奖”)的申报受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  一、时间安排
  2024 年度进步奖和发明奖的受理截止时间为 9 月 15 日,逾期按下一年度申报处理。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时间安排。
  二、奖项受理
  1.进步奖申报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,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申报奖项的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,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其中,今年新增加标准研究类项目,凡航海领域发布实施一年及以上的国际标准(由 ISO、IEC、ITU及其他国际组织发布)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申报。
  2.发明奖申报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,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,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6 人,且前3人应为提名书中“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”表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。
  三、申报要求
  进步奖(标准研究类项目除外)和发明奖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系统 http://kjfw.cinnet.cn 进行填报,操作流程见系统操作指南(见附件1)。
  标准研究类项目需提交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(标准研究类)推荐书(见附件 2)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(含原件一份)及电子版(word 和 PDF)拷入U盘,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。
  四、其他事项
  1.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要求,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多渠道重复申报同类奖种评奖。一经发现,取消评审资格;
  2.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,遵循严格、严密、严谨、严肃的科技创新工作原则,倡导科学、理性、平等、扎实的工作作风,坚决防止假创新、伪创新和科技成果评价虚高的项目申报;
  3.联系方式
  联系人:科技服务部 徐 静 电话:010-65299838
  赵建虎 电话:010-65299862
  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0 号院 1-409
  系统技术支持:王天天 电话:18210419079。

中国航海学会
2024年3月20日

  全文: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-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.pdf